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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和谐社区建设,决定在全市(除海、台、岫地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15名专职工作者。参照国家和地方部分人事招聘考录的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工作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施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的方式产生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鞍山本市户口(除海、台、岫地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0日(含)至2003年12月10日(含)期间出生;
(四)须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符合报考单位所需基本条件,适应单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缴费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9:00-11:30,13:00-16:30)。
2、报名地点:鞍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16号)院内西北角云厅职介。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页(正反面);
(2)户口本复印件两页(首页、本人页);
(3)毕业证复印件一页;
(4)学位证复印件一页(本科以上学历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任意一页;
(6)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一份;
(7)报名登记表,需张贴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一寸照片(附件一);
(8)个人承诺书(附件二);
(9)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三);
4、报名联系人:
刘女士18624209743(8:30-17:00)
杨先生18642270885(8:30-17:00)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主要考察公共类试题,满分100分。笔试试卷置于密封袋,采取全程密封的保密措施,需经考场内两名监考人员、督察人员及两名考生代表签字确认无误后,现场拆封。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考试当日20:00前发布于 “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的人员,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对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将于面试考试当日19:00前发布于 “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本次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用,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六、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发布于鞍山经济开发区网站、“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本岗位的考生,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鞍山经济开发区社区工作者协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社会事业办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签订聘用期为3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
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属单位负责,鞍山经济开发区社区工作者协会负责缴纳四险一金。人员年度考评由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办、街道办事处联合考核,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由鞍山经济开发区社区工作者协会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聘用方式管理,薪酬标准按现行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待遇(含四险一金)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办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412-2402299转0(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考生承诺书
附件三:防控疫情承诺书
鞍山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办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