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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省内异地生育 免申即享
女职工省内异地生育 免申即享2023-03-21

来源:鞍山医保浏览:228 次

为进一步关爱女职工,加强和改进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鞍山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需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享受“免申即享”的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

《鞍山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指出,鞍山市推进生育保险“跨省通办”,运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业务查询模块,逐步开展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核定支付等“跨省通办”。参照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有关规定,将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清算范围。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需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享受“免申即享”的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结算标准按本市就医待遇政策执行: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900元,在职75% 、退休8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在职80%、退休8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在职85%、退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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